为纪念“一二.九”爱国学生运动82周年,加强对全校大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,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牢记历史使命、传承民族精神,树立远大理想、励志成才报国,推动校园文化健康发展,湖北幼专学工处、校团委决定于12月上旬举办“一二.九”诗歌散文大赛。
一、活动主题
同抒爱国情 共筑中国梦
二、组织单位
湖北幼专学工处、校团委
湖北幼专学生会、社团联合会、新媒体中心
三、参赛人员
湖北幼专全体在校学生
四、比赛内容
本次比赛分为原创散文作品评比和配乐朗诵评比两部分。
1、原创散文作品评比。由各参赛同学提交本人优秀原创散文作品评比,校团委将邀请专家老师担任评委,评选出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若干名。
2、配乐朗诵评比。由各参赛班级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诗歌朗诵表演,校团委将邀请专家老师担任评委,评选出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若干名。
五、活动步骤
1、前期宣传(11月15日-11月22日)
(1)线上线下宣传(微信、微博、QQ)、爱国主义有关的展板、海报等制作。
(2)对全体辅导员(班主任)、以及各班团支书、班长下发比赛通知。
2、预赛阶段(12月1日-12月9日)
12月9日前根据校团委、学生会学生干部的时间安排,分系部、各年级完成个班级筹备工作的检查,并评选出各系部,各年级进入决赛的班级。
3、决赛(12月16日)
12月16日组织诗歌朗诵类决赛。现场公布诗歌朗诵类比赛结果,并公布原创散文作品评比结果。
六、参赛要求
1、参赛作品要求内容立意新颖,健康向上,时代感强,以弘扬爱国、成才主旋律,展现当代青年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。
2、诗歌朗诵类要求班级参与人数占全班总人数85%以上,着装要统一。
3、原创散文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、未经发表的作品,严禁剽窃和抄袭,作者文责自负。
七、有关要求
“一二·九”诗歌散文大赛是我校一项重要的校园文化品牌活动,各系部、各班级要将举办“一二·九”诗歌散文大赛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增强文化自信有机结合起来;要广泛动员,认真选拔参赛作品,既要保证参赛作品质量,也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和影响力。校团委以及各级学生相关组织要注重运用微博、微信等新媒体手段,在学生中营造关注、理解、支持大学生热爱诗歌散文的氛围,动员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。
大赛未尽事宜,可与湖北幼专团委联系。
联系人:毛青卿
任小雨(学生)、徐莹婷(学生)
湖北幼专学工处、校团委
2017年11月2日
附件:湖北幼专关于开展12.9比赛的通知.docx